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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最新】

责任书 2019-05-19 12:52:45 22 作者:李天扬老师

导读: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四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四风”,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党风正、政风清、作风新的良好氛围。

一、责任目标

1、落实“一岗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汉办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科室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各科室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2、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勤政廉政意识和水平,对本科室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3、严格防范,强化监管。认真分析研究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对本科室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规范本科室业务流程,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堵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做到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5、及时上报,配合审查。发现科室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委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6、率先垂范,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科室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及科室人员,及时向汉办党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向汉办党委述责述廉。

二、责任考核

1.汉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汉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市纪委驻政府纪检组负责考核,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汉办党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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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要列为本年度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对科室负责人和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认真研究学习市汉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科室工作范围内的问题。

5.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执行述职述廉、廉政约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6.积极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承诺。

7.掌握科室成员思想动态,每年与科室成员开展个别谈话不少于3次。

8.科学配置科室工作职能、权力和责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1、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举报,和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2、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财经纪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对个人重大事项瞒报、漏报的。
 5、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6、对违法违纪问题不报告、不制止甚至隐瞒、纵容、包庇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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